省人大审议通过《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8-08-03 17:59:10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西部网讯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明确了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教职人员,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等内容。《条例》还针对广大宗教人士关注的社会保险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凡符合社保条件的宗教人士均可参加养老、医疗保险。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徐自立:《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的重新修订,为我们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了法律保障,意义非常重大。

来源: 陕西电视台新闻中心    编辑: 杨婷
打 印】【顶 部】【关 闭
>> 相关文章
·尼共:达赖诱拐藏族儿童 妄图在尼组织宗教军队
·奥运村开辟礼拜场所 有70名宗教志愿者
·陕西省民族界宗教界代表人士慰问在陕治疗伤员
·梵蒂冈称伊斯兰教取代天主教 成为最大宗教派别
·香积寺:中日宗教文化友好交流的见证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  码:   匿名发表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