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茹赵争华山”署名案今尘埃落定
西部网讯 我省著名景区华山东山门石头上的“华山”两个字到底是谁写的?我省书法家茹桂和赵养科两人已经苦苦对簿公堂三年多,今天下午终于有了结果。
茹桂申请再审的理由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再审被申请人赵养科的答辩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这个判决结果意味着,省高院认定华山东山门刻石“华山”二字是茹桂的作品,从判决之后开始,将由茹桂取代赵养科享有这两个字的全部知识产权。高院的这一判决推翻了两年前自己作出的终审判决,维持了渭南市中院的一审判决。而导致高院作出这次重新判决,茹桂提供的一组关键证据十分重要。
在高院的第一次审理中,赵养科通过证人证明,石刻华山二字来自华山导游图上的提字,而华山导游图上的提字又来自于自己1994年为一本华山风光挂历的提字。再审中,关键证人华山导游图的编辑黄继贤却作出了完全不同的证言。
黄继贤重新证明,华山导游图上的提字来自于1991年出版的华山画册,而茹桂又找到了3名证人和9份证据表明,华山画册上的提字正是来自于自己1988年为华山管理局题写的华山二字。
宣判结束后,茹桂当场表示将把判给他的7千多元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全部捐给地震灾区。
茹桂说:本来胜诉应该是高兴的,但是为了两个字,一目了然的事情耗费了精力三年半,高兴不起来。
今天宣判时,赵养科并未到场,他的律师代替它在判决书上签了字。
赵养科的代理律师说:我觉得当事人肯定不会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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