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阳县4干部擅离职守、抢领救灾物资
■西乡县粮食局违反规定向个体企业采购救灾粮
■汉台区干部违规使用救灾帐篷
■汉中经济开发区违规分配使用救灾资金、发放的救灾粮短斤少两
■宁强县曾家河乡党委、政府抗震救灾款物管理发放混乱、迟滞发放救灾物资
日前,汉中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5起救灾款物发放违规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其中因抗震救灾款物管理发放混乱、迟滞发放救灾物资等问题,宁强县曾家河乡党委书记薛文举、乡人大主席庞德平、乡长陈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地震发生后,汉中市纪委、监察局迅速成立全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汉中市民政系统抗震救灾物资接收管理办法》、《救灾物资管理发放规程》、《地震灾害入户调查表》和《因灾倒房台账》等,统一制作了《地震受灾救助供给证》,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及时向群众公开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募集、分配、管理使用有关政策和纪律规定,让群众对发放救灾款物工作直接进行监督;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民政、财政等部门均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汉中市纪委、监察局派出3个监督小组,分别派驻市民政局接收社会捐助点、灾情与物资统计调配点和火车站救灾物资接收点,开展全程跟踪监督;市财政局、民政局每日报告救灾款物的募集、分配、发放情况,接受监督;督促物价部门强化价格监管,查处5起价格违法案件,确保灾区物价稳定。(记者 李彪 卫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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