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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规范党政正职选拔程序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8-06-25 15:28:05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近日,渭南市委制定出台了《县(市、区)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正职选拔任用程序。

《办法》共分九条,主要从推荐程序、提名原则、票决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规范了推荐提名程序。《办法》要求对空缺岗位及任职条件进行公示,按照缺职单位民主推荐票数和全市领导干部大会推荐票数各占50%的原则,结合任职资格要求和平时考核情况,按不低于1:3的比例,研究提出初步酝酿人选,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后,按县(市、区)党政正职1:2,市直部门党政正职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程序,对县(市、区)党政正职人选与上级组织部门进行通气,所有考察对象须由相关部门进行廉政、计生鉴定。二是增加了述职演讲和征求市委委员、候补委员意见等环节。市委组织部向市委委员、候补委员汇报考察情况,提出的初步提名人选须在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参加的会议上进行述职演讲,市委委员、候补委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提名人选,根据投票结果,对同一职位得票数最多者,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三是市委常委会向市委会提出票决人选。对市委委员、候补常委会议推荐的提名人选,市委常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向市委全委会提出票决人选,提名人选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常委数半数的按程序提请市委全委会进行票决。四是市委全委会进行票决。对市委常委会提出的票决人选提请市委全委会进行票决,票决人选得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市委委员半数的,按程序办理任职。对市委全委会票决过的人选,还要在新闻媒体及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任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任职。

来源: 渭南日报    编辑: 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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