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出台农村民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意见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8-06-24 18:24:25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西部网讯 宝鸡市昨天出台《农村民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宝鸡市农村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启动。《意见》明确了农村灾后重建户应具备的三个条件:一是确因地震造成的无房户;二是主房倒塌或因地震灾害成为危房必须拆除的重建户;三是因无房居住而转移的安置户。满足以上条件的农户按省上规定的标准核算。对一般损坏房屋需维修的,宝鸡市上按每间200元的补助标准予以核算。对享受补助后建房仍有困难的重建户,不足部分可通过由财政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一定数额的资金。《意见》要求重建工作在入冬前完成。

来源: 西部网    编辑: 李媛
打 印】【顶 部】【关 闭
>> 相关文章
·陕西支援灾区重建的首条公路聚-青公路7月开工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为我省灾后重建提供支持
·中央财政拟安排灾后重建基金收入预算700亿元
·重建金山寺小学 前期准备就绪
·陕西支援灾区重建的首条公路聚-青公路7月开工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  码:   匿名发表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