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在西安召开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动员会,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茂作动员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刘维隆主持会议,副省长吴登昌代表省政府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如何配合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讲了意见。
根据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将于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及采取的措施情况;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关于试用期、服务期的约定问题,以及经济性裁员问题;关于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听取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意见和建议。
杨永茂在动员讲话中说,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增强全社会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各级政府及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在工作内涵、工作导向、工作方式上不断改进,在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和机制上不断创新,促使我省各级政府及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把劳动合同监管逐步纳入法制轨道;解决劳动合同监管工作中劳动合同短期化、试用期和服务期不规范、竞业限制、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社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吴登昌说,各市、县(区)政府及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对照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逐项落实,边查边改,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评估、验收工作;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全力配合人大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刘维隆最后就执法检查的内容、要求、组织领导、方法步骤和检查的方式作了具体部署。(记者 齐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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