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三原县“一把手”离任要过交清“家底”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8-06-20 15:44:30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针对一把手离任时不交“家底”、“顺手牵羊”占据公物等现象,三原县日前出台《三原县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离任手续交接办法(试行)》,以加强对全县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该《办法》规定,领导干部离任移交的主要事项有:一、本单位领导班子、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情况;二、任期末单位资产、负债及各项资金结余情况〔含各种未了的合同、协议、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资料、对外担保、经济纠纷、债权债务、诉讼事项和固定资产(房产、设施、设备)承包、租赁等内容〕;三、离任人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共财物;四、其他需要移交的事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办理离任移交手续时,须填写《三原县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离任手续交接书》。

办法要求,离任人、接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移交手续或移交不清的,必须在本人职务任命文件印发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说明问题;对故意隐瞒事实、不如实交接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造成后果的性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对拒不办理交接手续的,按有关程序,给予降职(降级)处理。(魏雪莉)

来源: 咸阳日报    编辑: 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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