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汽油零售价至少涨8毛 下月电价每度涨2.5分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8-06-20 09:33:34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7月1日起,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 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昨晚11时许,西安劳动路机场加油站停满等待加油的汽车 本报记者魏光敬 摄

  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日宣布:自6月20日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自7月1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汽油平均零售价调整为每吨7540元

  发展改革委在近日下发的通知中指出,近一段时期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度攀升,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矛盾加剧,企业加工和进口亏损严重,大部分地方炼厂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供求矛盾突出。为逐步理顺价格关系,保证国内成品油供应,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决定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

  汽油和柴油的全国平均零售基准价分别由每吨5980元和5520元调整为6980元和6520元;上浮8%后的全国平均零售价分别为每吨7540元和7040元;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8元和0.92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5950元调整为7450元。

  ■出租车行业价格暂不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指出,为减少调价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控制调价连锁反应,对此次成品油调价增加的支出,采取以下综合配套措施:(一)对种粮农民、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实行财政补贴。其中,对种粮农民在今年已增加的农资综合直补的基础上,财政每亩再增加5元补贴;(二)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实行财政补贴,运输价格不提高;(三)从7月份起,城市低保人口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5元,农村增加10元;(四)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负担解决,价格暂不调整;(五)液化气、天然气、铁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各项补贴资金中央财政即日下拨各地。

  ■川陕甘地震灾区电价不作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明确,此次电价调整,对城乡居民用电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市)用电价格也不作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还指出,自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20日零时,在中石油西安市太白路二环加油站,记者发现,该加油站并未调价,仍然正常开展加油业务,工作人员表示,并未接到调价的通知。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西安市市级机关加油站、陕西三友贸易有限公司环南路加油站等加油站,这些加油站均未调价,正常加油。(记者 耿彦红 曹运静 赵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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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华商报    编辑: 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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