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小学7月5日放暑假 非毕业班不得组织补课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8-06-20 07:24:46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除毕业班可安排不超过两周的补课外,学校不得组织其他年级学生补课

  西安市100多万名中小学生7月5日将迎来暑假,除新初三和新高三年级可安排不超过两周时间的补课外,学校不得组织其他年级学生补课。

  保育院、幼儿园原则上不放假

  西安市中小学7月5日起放暑假,新学年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保育院、幼儿园原则上不放假,在孩子减少的情况下,保教人员可轮流休息,但不得硬性动员家长接回孩子。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指导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进一步完善学校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起始年级教师参加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课标培训、学科培训,组织学校管理人员参加管理培训,并积极开展校本培训;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等实际情况,按要求编制学校课程方案。

  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在放暑假前,要组织专门人力,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溺水以及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

  在职教师不得为补习班代课

  暑假期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除新初三和新高三年级可安排不超过两周时间的补课(收费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外,学校不得随意统一组织其他年级学生进行补课。学校要合理安排这两个年级的补课日期,要加强领导值班,学校要有防震紧急疏散预案。违规补课,学生和家长可拨打西安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29-87210567进行举报。

  同时,做好学生的防暑降温工作,根据气温情况适时调整在校学生的作息时间。任何学校不得以诸如“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任何形式或借口,变相办班并收取补课费。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在职教师不得应聘代课。所有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级别、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的竞赛活动。

  另外,西安市教育局要求高中学校要做好新生录取和录取结果管理工作,任何高中学校不得私自录取新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之间转让招生计划,更不得向学生提前收费。(记者耿彦红)

来源: 华商报    编辑: 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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