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米脂交通局长等5人因"豆腐渣"路被处分(图)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8-04-29 07:06:12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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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麻湾-张家湾油路一处全部翻浆了,路基土层被挤压出来  本报记者  郭魂强  摄

    米脂县“豆腐渣”水泥路近日基本查清,米脂县交通局局长、副局长等5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严重警告处分。

    4月底“豆腐渣”水泥路

    修补全部竣工

    3月31日,本报独家披露米脂县“豆腐渣”水泥路后,引起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的高度重视,要求快速展开调查,随后榆林市纪委赶赴米脂展开调查。省交通厅、省公路局派出技术人员对米脂县去年已建成的通村油路(水泥路)进行检查。同时,省交通厅分5路抽查全省农村公路,重点检查招投标等问题。

    根据4月3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米脂县交通局下发对全县通村油路(水泥路)存在问题整改意见的通知,县上成立检查组,由县委副书记王乃延同志牵头负责,具体分两个工作组巡回检查。目前,省市公路部门技术人员仍然督导检查“豆腐渣”水泥路修补。

    米脂县纪委文件通报称,2007年米脂县通村公路部分项目局部路段出现了路面起皮、松散、露石、断板等病害,另外还存在塌方较多、边沟堵塞、路容路貌不整洁、混凝土路面底部因水毁出现了脱空等现象,造成路面沉陷等安全隐患。经查,米脂县通村公路出现质量问题有主客观因素,但主要是主观因素,第一县交通局监管不到位,第二施工单位质量意识淡漠,通村公路出现质量问题,对米脂县交通事业造成一定的损失和不良影响。

    省、市交通部门严肃指出米脂县“豆腐渣”水泥路问题后,米脂县全面展开路面修补工作,力争4月底完工等待再次验收。

    四人党内严重警告一人党内警告处分

    昨日下午,米脂县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4月21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经县委常委会批准,对县交通局有关人员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警告处分。

    米脂县纪委文件通报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经4月21日县委常委会批准,对以下五人给予相应处理。

    李成祯,米脂县交通局局长,没有很好履行职责,致使通村公路出现质量问题,并违规向施工单位收取“赞助费”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成祯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李成祯2006年12月任交通局副局长,2007年8月主持工作,2007年9月至今任交通局局长。

    艾小斌,米脂县交通局副局长,身为主管副局长,不能正确履行职责,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艾小斌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艾小斌从2004年至今任交通局副局长。

    申怀军,米脂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副站长,主要负责210国道至周家沟、210国道至井家畔、林石路至杜家沟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技术要求不严,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致使水泥路面出现露石、断板、裂缝等质量问题,应负直接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申怀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赵海军,米脂县交通局主任科员,负责杨家沟毛泽东旧居项目,对施工单位工艺流程监督不到位,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致使水泥路面出现露石、断板、裂缝等质量问题,应负直接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赵海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齐继清,米脂县交通局主任科员,县交通局质量监督组组长,在工作中没有负起应负的责任,有失职行为,应负直接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齐继清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 郭魂强)

来源: 华商报    编辑: 冀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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