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播享有版权的音乐作品 咸阳两家网站被罚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8-04-19 08:00:01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咸阳的两家网站因为非法传播享有版权的音乐作品,近日被咸阳市新闻出版局处罚,此案也被认为是陕西网络侵权的第一案。

    本月初,咸阳市文化局接到投诉,称《猪猪乐园》与《BT影视天堂》两家网站非法传播国际唱片协会会员公司享有版权的音乐作品,他们行政传唤了开设网站的 负责人。网站的负责人宋某称其先后于2003年和2004年先后开办了两个网站,两个网站都属于完全免费个人网站,网站中的资源都是由网友提供下载链接,主要由网友通过点对点方式交流。宋某表示,虽然网站不是发布主体,但却为侵权行为提供了平台。

    4月14日,咸阳市文化局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宋某删除两家网站内侵权的版区,并处以6000元的罚款。宋某接受处罚,并暂时关闭网站,对可能侵权的资源进行了清理,删除了相应的版区。(记者 谢勇强)

来源: 华商报    编辑: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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