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扣4年的出租车几乎成一堆废铁
西部网讯(记者 毋佳欣 实习生 马元聪)昨日,记者从秦都区人民法院获悉,的哥高国庆状告市城市客运管理处非法扣压其出租车4年、致使车辆报废一案审理终结。法院判定市客运管理处扣车行为违法,限期返还被扣车辆,并依法赔偿原告各种经济损失共计37415元。
原告高国庆是“陕DT-1042”出租车车主,2003年6月27日,他接到所属的安达出租车服务公司经理上官宇电话,让他将正在营运的出租车开到市客运管理处。在市客运管理处处长杨永才办公室,上官宇让高国庆交出车钥匙后宣布:“你的出租车已被扣留”。理由是,高国庆虽然几天前才交清了拖欠安达公司10个月的管理费和服务费,但还有累计7万多元的滞纳金没交。
此后,高国庆的车一扣就是4年多。其间,高国庆奔波于市客运管理处和安达公司之间,要求处理出租车被扣留一事,却被互相推诿。安达公司说是市客运管理处扣的车,客运管理处却不承认扣车,让找安达公司解决问题。
直到2007年9月份,高国庆几经周折,才在陈杨寨大转盘西南角一私人停车场找到了自己被扣的出租车。历经4年风吹日晒,车子已经锈迹斑斑,瘫卧在杂草之间。于是高国庆将市客运管理处告上法庭,诉求法院依法确认客运处扣压车辆的行为违法,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秦都法院审理后判定,市客运管理处作为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机构,应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在无任何事实依据和未向原告告知相关权利、履行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扣压原告出租车的行为违法。并判令市客运管理处立即返还原告被扣车辆,赔偿原告车辆残值及利息、经营权投资利息、工资损失等共计374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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