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家属提出诸多质疑 医院凭啥剥夺家属权利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8-04-12 09:01:17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相关新闻:周至县医院擅自处置死胎 家属不服欲起诉

    昨日报道的《周至县医院擅自处置死胎 产妇家属欲状告医院讨说法》,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此事昨日又有新进展,产妇家属马女士向医院要求赔偿,并向其提出诸多质疑,在与医院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已向周至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状,状告周至县人民医院,但因材料不齐全,法院并未受理,马女士决定下周星期一将材料准备齐全,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昨日,马女士告诉记者,胎儿在母亲体内怀了近10个月,已经成形,胎儿死亡,也算一具尸体。而且怀胎十月,父母花了心血和费用。胎儿死后,他们整天处在悲痛之中,很想见上一面,但现在无法实现了,因为医院把死胎处置了,这种痛苦和打击是没有经历这件事的人无法理解的。医院应该承担擅自处理胎儿带来的后果,支付家属赔偿金。随后,马女士还向记者透露,医院在为女儿诊治过程中存在诸多质疑,她甚至怀疑医院在事发后为弥补过失,曾涂改过女儿的病例。她昨日已经向周至县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状告周至县人民医院,但因材料不齐全,法院并未受理,马女士决定下周星期一将材料准备齐全,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周至县人民医院的王院长,王院长告诉记者,目前医院正在和家属沟通、协商、解决之中,但最终并未和家属达成共识。

    死胎算不算医疗废物?其处置权到底应该归谁所有?昨日记者咨询了西安的戴涛律师,戴律师告诉记者,关于死胎的诉讼并不多见,目前,对死胎如何处置,医疗机构管理部门没有明确规定死胎属于医疗废物。至于我国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陕西省有关部门目前也没有明确规定死胎属于医疗废物。2005年我国卫生部发布了《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确定“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该部颁规章已经明确规定胎盘这种特殊物的所有权归产妇所有;但目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颁规章对死胎这种特殊物的所有权尚没有明确规定,属于空白之处。但是从法理上讲,死胎在母体内时属于母体的附属物,脱离母体则属于独立的特殊物。脱离母体的死胎,因其来源于母体,则死胎这个特殊物因原始取得应属于产妇所有。(记者 谢斌 实习生 李淑红)

来源: 三秦都市报    编辑: 刘振华
打 印】【顶 部】【关 闭
>> 相关文章
·卫生厅副厅长写博称门诊误诊率50% 医院院长质疑
·周至县医院擅自处置死胎 家属不服欲起诉
·挪用住院费开游戏厅 省博爱医院原会计获刑7年
·汉中小伙寻找陕O1103好心驾驶员 曾送他到医院
·男子求职无门在医院门口脱光衣服"宣泄"
>>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  码:   匿名发表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