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烟贩打着“央视”牌子贩假烟 被判5年罚百万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7-08-04 07:39:21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8月3日,记者从榆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本报连续关注的去年破获挂着“中央电视台道具车”的牌子长途贩卖假烟的主犯马新宏,被靖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榆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因破案有功,侦破“8·4”特大销售假烟案专案组荣立集体二等功,专案民警范崇升荣立个人二等功。

    2006年8月4日,榆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缜密侦查,一举破获“8·4”特大销售假烟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马新宏、田伟,缴获“冬虫夏草”、“中华”、“芙蓉王”、“好猫”等33种品牌的假烟34191条,涉案价值377万余元。

    榆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07年7月4日,靖边县人民法院经认真审理后判定,被告人马新宏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被告人田伟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扣押的价值377万余元涉案假烟予以没收并销毁;作案工具解放牌重型货车(豫H-22874)予以没收。记者昨日从靖边县法院采访获悉,一审判决后主犯马新宏未提起上诉。(耕舍 记者 贺宝利)

编辑:李媛

来源: 三秦都市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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