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广场为名征用农田 高产良田里建起商品楼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7-06-22 11:07:12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建设工地。文/图记者古月

    勉县国土资源局以建休闲广场为名,征用了联盟村160多亩基本农田,然而休闲广场仅占28亩,其余130多亩被以高出征地款三至五倍的价格转卖给开发商建商品楼。

  连日来,记者不断接到勉县一些群众反映称,县国土资源局非法征用160多亩基本农田建商品楼。接到报料后,记者赶到勉县。在勉阳镇联盟村六、七组几位村民的带领下,记者在地处108国道以北的工地现场看到,征用的土地被围墙圈了起来,墙内机械轰鸣,建筑工人们正在忙碌着。有一栋楼已经建到3层。

  据了解,这里以前是勉县的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是水稻、小麦的高产良田。去年5月,县国土资源局以每亩9万元的价格,征用联盟村六、七组的160多亩农田建“天荡广场”,其中130多亩被以高出征地款三至五倍的价格转卖给开发商建商品楼。在每亩9万元的征地款中,被村、组分别截留了2万元、1万元,到村民手中每亩仅有6万元。去年12月21日,竖在农田里的“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的牌子被连根拔掉,开发商开始施工。

  联盟村7组的一位老党员气愤地说:“这个所谓的‘广场’仅占地28亩,其余137亩都转卖给开发商,规划修建21栋商品楼。如今,我们村517名农民仅剩下50亩土地,人均仅0.09亩,没有了土地,我们以后可咋生活呀?”

  为此,记者采访了勉县国土资源局。据国土局统征办主任王治安说,按规定县级广场不得超过2公顷,所征用的165.25亩土地中修广场只用了28亩(折合1.8公顷),其余的都卖给了开发商修建商品楼。记者要求查看征地审批手续,王主任出示了一份汉中市国土资源局的文件批复。在这个批复上,被征用的1.3公顷(20.6亩)基本农田被改成“集体农用地”,还有5.1公顷(74.7亩)却直接变成了“建设用地”。王主任说保管文件的人不在,记者没能看到其余69亩被征用土地的批文。

  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条款规定,无论是工业用地或城市建设用地,征用基本农田均必须由国务院批准,而记者在该局并没有见到相关批文。

  目前,负责开发联盟村这片土地的汉中汇景置业有限公司已在勉县县城设立了售楼部,开始预售商品楼。

编辑:杨婷

来源: 西安晚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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