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实行“渐退帮扶”政策 鼓励低保对象再就业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7-05-25 16:31:47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新华网西安5月25日专电(记者毛海峰)为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陕西省渭南市决定实施城市低保对象“渐退帮扶”政策,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城市低保对象家庭中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积极参与社会竞争,顺利实现就业与再就业,逐步改善其家庭生活状况。

  渭南市规定,城市低保家庭中就业年龄内(男18周岁至55周岁,女18周岁至45周岁)和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经劳动保障部门介绍就业或自谋职业者属“渐退帮扶”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实现就业后,不论其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或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都可按原享受低保金额享受3个月的“渐退帮扶”生活保障,其他低保待遇保持不变。

编辑:廖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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