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网友骗出喝酒遭强奸 半夜二楼跳下获救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7-03-09 17:19:13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3月6日,勉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未成年人强奸并强迫网友卖淫案件。

  现年17岁的王某和16岁的李某在勉县一美容足浴店打工,2006年9月24日,王和李将其15岁女网友菁菁骗出喝酒。当晚10点回到美容足浴店,王、李又轮番对菁菁做工作,让其当坐台小姐卖淫,并将其强奸,凌晨4时许,菁菁为使自己不受伤害,趁王某熟睡之际,从足浴店二楼跳下,致使右足跟骨骨折,后遇一出租车司机救助,与其家人联系并报案。勉县检察院对王某以及同伙李某提起公诉,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 阳光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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