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多举措让农民看病方便又实惠
http://www.cnwest.com   时间: 2007-01-22 06:00:47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为了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加强对医疗单位的监管,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药费用,我省采取多项举措,方便农民就医,让农民真正体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

    一是打破辖区及所属界限设置定点医院,引入竞争机制。我省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标准,不分机构属性,不分隶属关系,可以跨乡、跨县、跨市,也可以跨省选择定点医院,农民就诊可以自由选择,转院无须审批。对定点医院实行合约制管理,并通过出院患者对定点医院进行测评,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推行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2004年开始试点时,我省就推行了“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这种模式是在测算前三年某病种医疗费用的基础上,合理制定付费定额。农民住院只需缴纳定额中自己负担的部分,其余由合作医疗经办中心与医院直接结算,超额费用由医院承担。农民看病对自己的费用一目了然,明明白白消费,真真切切受益。医院在诊疗中,也能做到合理诊断,合理治疗,提高质量,降低成本。43个合作医

    疗试点县均推行了这一模式,平均每县设定30多个病种,基本是常见病、多发病。镇安县设置病种近60个,覆盖到住院农民的80%左右。

    三是控制药品,检查费用。我省通过以社会零售药品价格为标底集中招标采购。规定二级医院药品费用不能超过住院总费用的45%,三级医院不能超过38%,自费药品不能超过住院药品费用的10%,使用自费药品需要患者本人同意,超过上述标准的费用由医院负担。从执行情况看,全省95%的定点医院都达到这一要求,一些县级医院的药品费用仅占医疗总费用的30%左右,平均自费药品费用不到住院药费的6%。同时要求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阳性率不能低于75%,否则,医院要受到违约处罚。

    四是建立费用审核制度,替农民把关。各级经办中心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替患者审单,买单,同时组建技术专家组,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技术和医疗收费检查,发现不合理的检查、用药、治疗等,及时纠正,并要求医疗机构向患者清退不合理费用,退费坚持送钱到户,当面道歉,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好的反响。

    通过以上措施,增强了对医院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据全省2006年合作医疗运行数据分析,人均医疗费用与2005年比较,40%的县有所下降,40%的县基本持平。(记者 张毅伟)

编辑:王 唐

来源: 三秦都市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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