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魏佳)《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12月10日起将正式实行。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邮寄、伪造处方和义诊、义卖、咨询、试用等方式经营或者变相经营药品,违者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编辑:刘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