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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大院(兴隆巷42号)
http://www.cnwest.com   2006-06-24

  历经百年沧桑的碑林区兴隆巷42号"高家大院",是我市保护最完整的民居院落之一,先后被批准为省市两级文物保护单位。"高家大院"即"高培支旧居",高培支(1881~1960),著名剧作家、教育家,于1912年创立西安易俗社,曾4次担任易俗社社长,并于解放后率先将易俗社上交国家。高家大院是高培支先生生前旧居建于清代中叶,因该宅院保留了古朴、传统的民居建筑风格,历经百年沧桑后"高家大院"作为我市惟一一所民居院落,被完整地保留下来,并在2001年2月被市政府确立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又被晋升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责任编辑: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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